阜新市糖尿病医院(北院区)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验收公示
2026/5/28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阜新市糖尿病医院(北院区)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、验收意见、签到表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阜新市糖尿病医院(北院区)建设项目
建设地点: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兴工路27号
建设单位:阜新糖尿病医院
建设内容:阜新糖尿病医院于2020年建设《阜新市糖尿病医院(北院区)建设项目》,本项目位于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兴工路27号,建设项目的地理坐标为东经121.65078521°、北纬42.02991754°。投入运行时间为2020年9月。项目实际总投资3000万元,2026年4月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,医疗占8600平米。
2020年6月委托辽宁中科尚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《阜新市糖尿病医院(北院区)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》,并于2020年7月20日取得阜新市环境保护局细河分局对《阜新市糖尿病医院(北院区)建设项目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,批复文号为阜环细审表字[2020]05号。本项目2020年8月初开工建设,最终于2020年9月竣工,2020年9月开始调试运行。
验收范围包括病房、办公室及服务配套房间等;主要科室为内科、外科、妇产科、眼科、麻醉科、中医科、医学检验科、预防保健科、医学影像科、病理科、中西医结合科、体检科、急诊科、临床营养科、血液透析科及康复医学科及配套的环保工程。本项目已于2025年9月办理排污许可证,排污许可证为hb210900600000528L001U,于2026年5月编制应急预案,应急预案编号为210911-2026-002-L号。
根据国务院第682号令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、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等文件的要求,阜新糖尿病医院对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了自查,确保符合验收要求后,编制了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。
公示时间: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6月25日(20个工作日)
联系人:沈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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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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